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

不晓得你有没有留意到最近的新闻?

最近在印尼所发生的事情,一名富翁在斋戒月期间为了要行好事,大发善心,要派钱给当地的穷苦人民,结果导致骚乱,发生了互相践踏事件,结果有23人遭践踏而死。。。。。

一启活生生“人为财死”事件就这样发生了。。。。

为了多少钱?

只是为了4万盾。。。。

4万盾是多少?

大约是RM15.00。。。。

什。。。。。什么?RM15.00?

没错。。。。你没看错,我也没有打错,就是RM15.00。。。

为了15令吉,结果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,值得吗?

这不尽让我们重新思考,生命的价值到底在哪里?难道这些人他们的生命就只值得这区区的15令吉吗?

另一则新闻

有个已婚男士在车内和女友亲热(注意哦,是女友不是太太哦),结果被警察发现了,警察要把他们带回警局。这位老兄竟然拿出RM20给那位警员,想要贿赂他,结果呢?这位老兄遇到的是一名好警员、不接受贿赂的好警员(我不晓得他是否真的那么正义,还是嫌钱少啦),还是被带回警局,反而被多告一条罪,结果被罚款RM1000或以坐监2个星期代替。。。。。

再想想我们自己。。。。。

许多时候我们为了想要达到某个目的,我们也会想尽办法,有些人甚至会不择手段,为的就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,或是掩饰自己所犯的错误,结果可能要付出的代价是比原先的最大的呢。。。。。。。

曾有过这样的经验,就是到某地方去买东西,心想,“只是一下子而已嘛,不要放停车固本应该没有关系,那个抄牌的应该不会来的吧,没必要浪费那60仙的固本。”结果呢?好死不死,那位抄牌的就偏偏在那个时候出现。。。

60仙不舍得出,结果要出30令吉。

因小失大!值得吗。。。。。。

圣经上说得非常清楚,“人若赚得全世界,

却赔上了自己的生命,

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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