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

前几天有机会去探望朋友,一方面是很久没有见到这位朋友,另一方面是自从他的孩子出世至今六个月,我都没有见过他的孩子。

很高兴,大家相隔了两、三年后,能有机会再次见面自然就会聊个不亦乐乎。朋友的孩子也长得非常可爱,眼睛大大圆圆的、皮肤白白的,可爱到极点。。。就连我的朋友可不尽的认同他的孩子长得可爱。。。

聊啊聊的,我们就聊到他们的居住环境。他们住的地方非常方便,一切都很好,唯一不好的就是楼上的住客。当我们在继续聊下去时才发现,原来朋友楼上的住客非常不“自动”、不会为他人着想。半夜三更可以在家里跳绳,根本就没有想到其他的人需要休息。这可不是一、两次的单独事件,而是常常如此,所谓的常常就是一个星期有三、四次都是这样。。。朋友非常烦恼,尝试和他沟通,但楼上住客依然如此。。。唉!能说什么呢?在人眼中,这种住客非常不可爱。。。

可爱与不可爱的事情都发生在朋友的身上。。。真是无奈。。。。其实说实在的,我们的身边不也经常发生一些可爱及不可爱的事、出现一些可爱和不可爱的人吗?那到底什么是可爱、什么又是不可爱呢?(可能有些人会说,可爱就是“可怜没人爱”。。。)

当朋友和我分享这些事后,我回家再仔细的想想,朋友的孩子长得可爱,所以朋友非常的疼爱他那时理所当然的;朋友的邻居每天扰人清梦,不为他人着想,朋友不喜欢他,那也无可厚非啊。。。有什么不对的呢?

说真的,那也的确没什么不对。。。不过。。。圣经里怎么说来的,“。。。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待人。你们若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,有什么可酬谢的呢?就是罪人也爱那些爱他们的人。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,有什么可酬谢的呢?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。。。”

由此可见,单爱那些可爱的,恨恶那些可恶的,并没有什么特别,因为那是“一般人”的作为。我们既然被称为是属神的人、被称为是神的儿女的人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,也当与我们的身份相符合,做一些“非一般人”的事。。。

什么是“非一般人”的事?就是,“。。你们的仇敌,要爱他!恨你们的,要待他好!咒诅你们的,要为他祝福!凌辱你们的,要为他们祷告!”

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。。若是容易,“一般人”都能做啦,还需要我们来做吗?神的儿女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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